宁远县立足本县实际,狠抓五个环保专项行动:一是造纸企业整改专项行动;二是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三是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四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五是重污染行业中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有效地保护了县域内的蓝天碧水。
近年来,宁远县从本县实际出发,将对水源污染严重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大小造纸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和车辆125人次,检查了全县包括造纸、水泥、选矿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对全县无碱回收装置的化学制浆企业和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一律关停,由县政府下达了停产企业名单。并安排了专人在各造纸企业巡回检查,一经发现不按规定停产的造纸企业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关停。目前为止,全县所有的大小造纸企业都实行了停产整治,所有专项行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
确定了几家2005年来省、市挂牌督办的典型违法案件督办单位,分别为:宁远县垃圾处理厂、宁远县所有造纸厂废水污染、宁远县保和选矿厂,4家水泥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厂矿,对这些厂矿分别实行了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决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将以下8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即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检查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和整治;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依法关停;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并积极组织新闻媒体作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定期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节能减排方案的实施情况。2007年重点企业COD排放量削减250吨,SO2排放量减排30吨,比2005年分别削减了5.2%和1.45%;2008年一季度同比COD削减了4.78%,SO2削减了2.41%,按期达到减排目标。从执行污染减排以来,建立了由企业每个季度申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排量及措施,定期报送相关数据。特别是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了污染源的现场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宁远排污总量情况。同时实行了工商、环保联动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率先对重点污染源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双重控制,有力制止了偷排、超排现象的发生。县环保局共监测近150次,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约200人次,结合排污许可检查的重点企业达30多个,有效地保护了宁远的蓝天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