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政府近日确定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50%和7.00%,即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821万吨和7.447万吨以内。
这是襄樊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全市生态文明观念,动员全市人民更加积极投身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升环境质量作出的一项刚性指标。他们将采取三大举措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一是抓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减排。全面实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装置建设进度。加强热电厂和热力站洁净煤新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推广使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和进行配煤,固硫脱硫,推广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同时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替代容量小、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中小型锅炉。二是抓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减排。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和高水平方向发展,达到协调、优化、符合实际的结构形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小造纸、小水泥、小印染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逐步依法淘汰或关闭。三是抓监督管理实施减排。依法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环保部门要负责监测污水处理的达标情况和核定污水处理排放量,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都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对热电厂和其它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督促电力企业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建设脱硫设施,推广热电厂和热力站洁净煤新技术的应用,以及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