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内蒙古的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7.9万吨和141.12万吨以内,同比净消减0.11万吨和1.99万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90%和80%。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卓志出席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尽管2008年内蒙古全区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但仍面临着减排任务重和解决新老环境问题的双重压力。今年内蒙古将迎难而上安排减排项目460个,其中二氧化硫减排项目330个,预计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5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30个,预计消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2万吨。
此外,内蒙古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完成今年减排任务的重要举措,分别淘汰小火电机组85万千瓦、炼铁177万吨、水泥150万吨、焦炭390万吨、铁合金20万吨、电石60万吨、造纸7万吨。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将核查中已经关闭的企业、生产线、生产能力等定期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针对影响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的主要因素,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要求,今年,元宝山电厂、丰镇电厂、通辽电厂、达拉特电厂共10台302万千瓦的机组必须安装完成脱硫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加大对使用高硫煤电厂的处罚力度;未建污水处理厂的旗县要全部开工建设,至少有20个污水处理厂年内投入运行;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凡往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首先要在企业内部进行污水一级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进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
同时,加大环保投入,增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仍然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点。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在本级排污费专项使用上,将试行“以奖代投”,即由过去的对治理项目的直接投入,转变为奖励污染减排先进地区的项目投入。在监测能力建设方面,重点支持4个盟市二级监测站达到国家西部二级标准;帮助工业相对集中、有独立监测机构,但监测设备薄弱的30个重点旗县监测站达到国家西部三级标准。在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方面,支持自治区监察总队达到国家西部地区一级标准;12个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环境监察支队达到国家西部二级标准;支持重点流域的旗县环保能力建设,今年主要支持辽河、海滦河流域的旗县。(记者 周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