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巴城城郊檬子河新桥村居委会的新桥食品厂在改(扩)建过程中未按环保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且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擅自投入生产,其生产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巴河,造成环境污染。近日,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巡查中发现后,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这是巴中市环保局重拳整治“三废一噪”的一个个例。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环保局在去年全面抓好污水、垃圾、废气、噪声、粉尘、有公害物品等城市“六害”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实施“蓝天、碧水、洁净”工程,重点狠抓城市规划区内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的全面整治,已取得初步成效。
环保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餐饮店、娱乐场所、洗车场、建筑工地和城郊结合部的塑料加工、石材加工、沙石场、猪牛鸡宰杀场、炼铁厂、肠衣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截止目前,共检查排放生产性废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388家、巴河沿岸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口12处,检查出废气污染源267家、固体废物排放单位83家、噪声污染源78家。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制定了翔实的《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治污设施简易、达不到环保要求的39家塑料加工厂、洗车场,餐饮废水直排入城市排污管网的249家餐饮店、小吃店,未实行封闭式施工、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的32个建筑工地,无扬尘防治设施且生产噪声扰民的17家石材加工企业,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完善的196家餐饮店、小吃店分别发出了《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否则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且长期扰民的排污企业依法实施关闭或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