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万州召开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林改"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与此同时,各责任单位相继与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根据我区实际,本次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集体林地和新造林木。其中,集体林具体包括自留山、责任山、退耕还林地、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新造林木主要包括因实施森林工程而新造的林木。
本次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具体指标为:颁(换)发林权证的户数达到90%以上,颁(换)发林权证的面积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全区林地集约经营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同时,要逐步完善以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健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形成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达、林农收入增长、生态系统稳定、生态文化繁荣的目标。
此前,我区已在长岭镇的青石、老土两村进行了试点,同时在对基本区情深入调研、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确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统经营、分利益,主推“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改革形式,实现大户承包,规模经营,放活流转,完善管理,提高效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稳定、发展大局,必须积极稳妥推进。会议提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历史,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林业政策连续性的原则。同时,必须在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基础上进行;必须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好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林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为此,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区委常委汤志光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副区长魏大学作林改动员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化南,区政协副主席牟之叔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