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和流通环节
限塑有效但有死角
“限比不限好,但没有都限了(限得不到位)。 ”年近50的张女士是沈阳市沈河区的一位社区工作者,也是3口之家的女主人。对于限塑,她的看法在亲朋邻居中引起了共鸣。
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到现在,“限塑令”实施快一年了,限塑的实际情况是,在各大商场超市执行情况很好,在小的食杂零售点,特别是在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和业户没有正式固定营业场所的农贸市场,刚开始一度销声匿迹的超薄塑料袋又以免费的形式故态复萌。
大超市限塑最坚决
现在,在大超市买东西,不再有免费塑料袋了。在和平区的一家大超市,在收银台前忙碌的收银员对每一位顾客都会问:“需要塑料袋吗?”每个0.2元的可降解塑料袋样品放置在醒目位置。一些顾客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塑料袋,更多的顾客则用自带的环保购物袋从卖场满载而去。
目前,沈阳各大商场、大型超市都实行了环保塑料袋的有偿提供,超薄塑料袋基本上被淘汰,市民的环保意识正在逐渐加强。有偿提供的塑料袋价格大都在每个0.2元—0.5元之间,环保袋的价格则在每个2元—5元之间,几乎所有超市都有各式布袋出售,每个价格3元—9元不等,塑料袋使用量比以前已减少了一半。
不用或少用塑料袋的观念已被消费者普遍接受。一项调查表明,消费者对“限塑令”的支持程度比例为:非常支持占75.35%,一般支持占18.14%,不支持也不反对占5.58%,完全不支持占0.93%。
多数居民已对塑料袋收费制度开始认可。在大型超市,“限塑令”推行初期曾经出现的用手撕袋代替超市提供的有偿塑料袋的现象已经基本杜绝。来大超市的消费者或出于对环保的支持,或为节约家庭开支,开始养成携带环保袋购物的好习惯。
农贸市场超薄袋故态复萌
相比之下,菜市场执行情况要差得多。调查表明,虽然菜市场有95%以上的商贩听说过“限塑令”,但超薄塑料袋依旧被大量使用。日前,在一个农贸市场的早市,一卖菜的商贩说,去年一开始,查得挺严,后来慢慢地,就不怎么管了。再说,在早市做买卖的都是“一秤来,千秤走”。像他卖的这些大路货的毛菜,一样东西谁都买不了多少,每个塑料袋两毛钱,可是人家可能一共买的菜也就块儿八毛的。一听说塑料袋要另外收费,人家就走了——谁给免费袋子就去谁那儿买。
害怕因为塑料袋不免费而丢了生意的,还有一些小型零售摊点。 30多岁的大刘开了一个小超市,他承认,自己不能做到对所有的顾客都有偿提供塑料袋。这个小店的收款处挂着3种塑料袋,每个价格分别是0.2元、0.3元和0.5元。他说:“有的时候‘工商’来查,所以我这儿没有超薄袋。我这里不少是回头客,都在这儿附近住,真的不好意思让老主顾出钱买袋。不过送多了也干不起,只好看情况了。现在生意不好做,这一趟街小超市就3家,照顾不周到,顾客就都上别人家去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
采访中,一些小店主、摊贩都承认限塑对环境有好处,但扛不过顾客的市场需求。说到大超市成功限塑,他们认为大超市的顾客多,顾客本身条件好,买的东西也多,当然不差个塑料袋钱。一学者认为,大超市的严格监管相对容易,另外严格执行“限塑令”容易得到顾客的理解和赞同。他说:“省去了免费供袋的成本,增加了有偿供袋的收入,树立了支持环保的形象,客流还不会因此而减少,大超市当然成为零售商中最坚定的‘限塑派’了。 ”
■记者感言
限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塑料袋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再利用等诸多环节,需要监管者、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共同承担责任,也需要大家一起寻找办法,实现塑料利用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在看到整体限塑有效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那些死角、细节。因为这些死角、细节可能在一定意义上关系着限塑的成败。
专家观点
治理“白色污染”相关对策要完善
实施“限塑令”近一年,情况有喜有忧。针对不理想的方面,沈阳理工大学教授赵弘治认为,国家有关部门需要重新审视和完善治理“白色污染”对策。
赵弘治首先直言不讳地指出,我国当前在限塑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
没有全国性的专门法规。防治“白色污染”不能光靠企业或个人的自觉性,应有强制性措施,应要求企业或个人对自己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应对随意抛弃、堆放废旧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缺少相关的经济政策。应要求产生废物者自行回收利用,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企业或个人要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于对回收利用者进行补偿。这种做法在国外已较为普遍,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经济政策。
管理工作跟不上。城市、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水域的“白色污染”主要是管理不力造成的。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包装物没有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听任顾(旅)客直接扔在地上或水中,甚至一些工作人员把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又抛弃到车窗外或水中。城市街道和旅游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健全,商场、饭店、公园等繁华地段的垃圾箱密度太低,且没有设置分类垃圾箱。市容环卫部门虽有规定禁止乱扔废物,但执法、检查的人员少,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较为普遍。
管理思想不统一。我国相当多的地区对 “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问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有的地方主张以纸代塑或使用可降解塑料来解决“白色污染”,有的地区则主张靠回收利用来解决问题。
此外,人们的环境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赵弘治建议,应将“白色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国家对此应该专门立法,有关法规要尽快出台。
制定中长期治理规划。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从城市生活中强制“退位”已是必然趋势。这就需要做两手准备,一是为企业找出路,二是制定退出时间表。有关部门要在根治污染、减轻污染、预防污染三个层次上规定任务、明确责任,使“白色污染”的治理有步骤、有目标、有期限地稳妥展开。
重视“白色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大力支持可降解型 “绿色”替代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增强全民环境卫生意识,把“白色污染”防治作为“两个文明”建设和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的重点内容来抓,具体工作应该细化到社区。还要狠抓污染源头治理,一方面要抑制企业“白色污染”的生产,另一方面要对 “白色垃圾”生产,采取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
生产环节
仍有个别企业违规偷着生产
上百平方米的车间里堆放着生产用的塑料颗粒,3台吹塑机静静地躺在角落里,车间里没有一个人影。这是记者在辽南某镇一家塑料袋生产厂看到的景象。自去年国家出台“限塑令”后,当地超过半数的塑料袋生产企业关停倒闭。
该镇的塑料袋生产企业大多是经过20余年时间从家庭式小作坊发展起来的,数量较多,最多时有500多家,但单体规模不大。面对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和严峻的环保形势,当地政府对生产能力比较强的企业进行资产重组。
“限塑令”虽然给塑料袋生产厂家带来了巨大冲击,但是精明的企业家不会放过这次转型的机会。当地一些原来生产塑料袋的厂家将产品悄然换成了纺织袋、无纺布袋、布袋购物车、循环使用塑料袋、纸袋等可循环型替代品。
然而,转产转型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塑料袋生产企业转产转型的难易程度是不同的。有的企业从一开始就生产符合标准的塑料袋,只是在原材料涨价、行业恶性竞争之后,才生产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这种类型的企业转产相对容易。而相当一部分企业,从一开始就生产薄袋子,并以此为主业,因为转产成本很高,多数已没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金能力转而生产厚袋子了。
向北走,来到镇中心的街面上,可见从事塑料经营的门点一家挨着一家,它们大多是前店后厂的小企业。记者随便走进一家,问有没有超薄塑料袋,店主冲隔壁一指,说:“他家有。 ”记者随后走了进去,看见大小不一、颜色各异的超薄塑料袋堆了一地,老板正在和前来购货的人讨价还价。门口停放着来拉货的外地卡车。记者沿街走了一趟,透过窗子,发现很多屋内堆放着超薄塑料袋。
据了解,由于在城郊、农村,食杂店和农贸市场还在继续使用超薄塑料袋,超薄塑料袋仍有市场需求,再加上一些生产塑料袋的企业又是小作坊式的,难以转产转型,偷着生产的事时有发生。风头紧时,就停产,风头一过就生产;不敢把生产的超薄塑料包装袋在本省、本市销售,就销往外地市场。
■记者感言
消费只是产业链条的末端,在消费流通环节禁止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固然重要,但同时,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生产环节,从源头上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管不住生产环节,就无法管住销售与流通环节。鉴于塑料袋生产已成为规模产业,“限塑令”对行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所在地政府要对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技术、资金扶持,促其实现转产转型,帮其实现转产转型。而对于那些无法转产转型的小企业,当地政府则要痛下决心,舍短利谋长远,将其淘汰,并彻底管住、看住,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