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6年、200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4月28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天宏"。
公司于2009 年4月21日披露了2008年年度报告,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608.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92.31万元,2008年末股东权益为17937.85万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公司股票于5月18日停牌一天,自5月19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为"ST 天宏",同时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特此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