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1)条而发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
度之综合纯利将会錄得重大跌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1)条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
团预期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综合纯利将会錄得重大跌幅。因集团按照正 常生产运作,备用數月生产用原材料,适逢金融海啸,市场因此急剧收缩,客户订单骤降, 加上销售价格下跌,令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錄得前所未有之亏损, 以致本集团业绩亦因此大受影响。鉴于现时市场环境及销售价格已慢慢回復平稳,所以董事会有理由相信未來之经营及财务表现可以恢復正常,期望为股东带來合理回报。
本公司现正进行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审核。本公布
所载之资料乃本公司管理层之初步评估。本集团经审核之全年业绩预计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三
十一日或之前刊发的2008/09年年报内公布。
鉴于上文所述之结果,本集团与有关银行及票据持有人就有关本集团若干信贷及票据合
同下之财务契约承諾进行商讨。根据讨論结果,本公司与有关银行及票据持有人已达成协议
,就关于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财务契约承諾在实际上或潜在之违约事项 作出豁免及对此作出若干修订。本公司与有关银行已落实最终有约束力的协议,而本公司与 票据持有人之协议将制定最后档作实。然而,本公司预期该最后档将包括一项承諾,即
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之财政年度将不会宣派任何股息及于其后财政年度,本公司可继续根据过 往不超过除税后综合纯利40%之派息率,惟本公司须遵守税项及利息前之综合纯利(受若干调整)与利息支出之比例不少于4.0比1.0。
董事会原则上同意该等要求将作为制定本公司未来股息之政策。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公司主席
李运强
香港,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