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下半年将在继续深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和启动全省集体林改。记者昨天从全省3个林改试点的四会市林业部门获悉,全市的森林覆盖率从林改前的50.9%提高到55.2%,林木总蓄积量增加17万立方米;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增加2508万元人民币,每户每年增加332元人民币。此外,完成18宗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结四宗林权抵押登记,为经营者获取620多万元人民币林权抵押贷款,走出了一条成功林改的“广东模式”。
四会市自去年被省确定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个试点县(市)之一以来,精心组织,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工作方式,初步探索出一条“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的现代林业改革之路。目前,四会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已完成,全市已发放林权证6000多本、涉及林地面积90.62万亩,其中林地所有权发证率为96.17%;林地使用权发证率为93.21%;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54000本,发证率达95.96%,涉及林地面积53.61万亩。通过进一步明晰产权,落实自留山、责任山政策和“谁造谁有”的政策,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坚定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和决心。
林改“广东模式”群众领导都说好去年6月16日一大早,四会市石狗镇都崀村委船头岗村民小组的篮球场上,全村49户人家派出的49名代表在一张文件上郑重按下手印。从那一刻起,原属村集体统一经营的976亩山林,以“均股、均利”的经营方式,将所得收益70%均分到每个村民手中,其余部分留作集体公共开支。
村民对这种新的林权划分方式拍手称快。“均股均利”这一形式被定为肇庆市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加以推广。
半个多世纪以来,肇庆农村林改虽然历经分林到户、山林入社、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林业“三定”(划定自留山、确定责任山、稳定山林权),但产权依然虚置、责权利不统一,林业产出率低,林区发展落后,林农“守着金山过紧日子”。
去年初,四会市被定为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林权改革要开展下去,首先要选好路子,四会走‘均股均利’的路子是我们深入调研分析的结果。”四会市林业局长冼志权说。
其实,早在前两年,江西省就在中央指导下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该省采取“均山”的办法,将集体山林按面积平均分配到农民手上,由农民经营管理,收益归农民所有。但在四会,“均山”的做法显然困难较大。肇庆市林业局长李少芬告诉记者,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林业“三定”,将一部分集体林以自留山、责任山的形式分给了农民,现在的集体林面积相对较小,如划分到农民头上,每人也只能分到几亩林地,这样小块分散经营难形成规模效益,同时也不利于林权的流转,农民得到的实惠依然有限。此外,目前四会市山村农民外出打工者较多,剩下的老人、小孩没有能力经营分到的山地,可能出现“均山”后山地丢荒现象。
四会市林业部门在肇庆市林业局的指导下,调研走访了很多山村,发现农民普遍对“均山”的做法心存顾虑,但对“均股均利”方式分林权持欢迎态度。“‘均股均利’这种方式最适合我们,首先林权在农民手中,这无疑是农民的‘定心丸’;其次,林地由集体统一经营,或经农民同意对外流转,农民按股分利,集体提留30%以内作为公益资金,这一做法有利于山林连片集约发展,农民在定期取得分红的情况下,也可以腾出手来发展其他经济增收致富。”船头岗村村长陈树棠说。
“四会的实际同时又是肇庆的实际,也是广东的实际。”李少芬说。四会市确定林权制度改革以“均股均利”方式开展后,该市各镇均迅速推开,在一个个征求意见的村民大会里,“均股均利”这种形式基本没遇到任何阻力。在去年8月,副省长李容根到四会调研林权制度改革时,与几个村的村民聊起了林改话题,农民都对“均股均利”的做法交口称赞,李容根不住点头肯定,称四会走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广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