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日前在一份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结材料上作出批示。批示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将载入历史,主导和操作此项改革的省、市、县、乡、村干部,特别是主管的林业部门干部功不可没。
2004年以来,江西省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统分结合、配套改革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配套改革正在深入推进,改革效应日益显现。在集体林改推进过程中,江西省自觉做到了六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实行“五级书记”抓林改;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实行还权于民抓林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行让利于民抓林改;始终坚持严谨操作,实行积极稳妥抓林改;始终坚持统筹谋划,实行配套推进抓林改;始终坚持生态立省,实行改革创新抓发展。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理顺了林业生产关系,极大地解放了山区林区生产力,有效地促进了现代林业建设和农村就业增收。
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江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这项改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林业内在活力的一件大事,作为改善民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生动实践,作为促进新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县、乡、村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全部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许多地方还把林改与政府绩效管理、干部任用考核、部门形象测评等挂钩,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林改、林业部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村组两级具体操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林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抽调4992名干部组成督查组,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林改工作,派出6646名技术人员上山勘界勾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
据了解,自林改以来,江西省每年完成人工造林320万亩以上,2008年全省农民人均来自林业的收入达720元,是林改以前的3倍,全省林区呈现出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促一方和谐、兴一方生态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