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近日召开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首次林业工作会议,系统研究新形势下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全面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家和学者们普遍认为,我国林业发展迎来战略机遇期。
变革激发活力
“一个产业、一个国家的繁荣,有赖于它的活力,而活力的激发有赖于变革。”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改革就是要激发活力,解决本质问题。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这项改革已经在全国确权到户林地面积12.7亿亩,占集体林地的50%。会议指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确立了农民对山林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法律地位,让百姓吃下了“定心丸”。
寻求绿色发展,确保生态安全
会议同时强调,当前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依然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非常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任重而道远。
“中央在这个时候召开60年来的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议,是有深远考虑的。”胡鞍钢说,首先,我国在各个领域的建设已经取得巨大成效,但生态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依然很大。其次,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中国受影响最大。“气候变化带来的危机是每天都在发生,而且影响远远高于金融危机。”胡鞍钢分析说,此次会议,是我国林业的又一次重要机遇,是主动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寻求绿色发展,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重大节点。
“当前,金融危机对很多行业产生了巨大冲击,而林业成为吸收就业的蓄水池,可以说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胡鞍钢说。
抓住财政金融支持着力点
根据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确保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基本目标,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两项根本制度。
胡鞍钢特别提出,目前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实现青山长在、永续利用,而不是一用了之。要建立一套激励相容机制,保护林农、地方政府部门等多方面的积极性。
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宋逢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重点是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和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林权抵押贷款方面,2009年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林业局联合发文,在已开展林改的地区,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林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低于信用贷款利率,小额林农贷款实际利率负担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适当提高林业贷款财政贴息率及期限。
在开展森林保险上,为降低农民经营林业的风险,提高林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在福建、江西、湖南3省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补贴30%的保费。逐步在全国建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
此外,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偿、受益者补偿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中央财政从2010年起将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宋逢明表示,发展和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对于帮助广大林农真正脱贫致富意义重大,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将促进林业在这一战略机遇期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