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4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山东省小清河、海河两个流域从现在起开始执行同一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区、海河流域一级标准,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分别执行60mg/L、10mg/L 的标准,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海河流域二级标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执行 100mg/L、15mg/L 标准。至此,山东省除半岛流域外,其他三大流域的污染物排放实现了统一的标准。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从现在开始,上述两个流域内所有排污单位均应按上述要求稳定达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半年内实施限产治理;限产治理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其产生污染的生产线。企业在未达新标准要求之前,要把资金优先用于污染治理,不得用于扩大生产规模。
因为南水北调的特殊要求,山东省早在2006年开始,就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淮河流域)执行了重点区域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分别执行 60mg/L 、10mg/L ,一般区域分别执行 100mg/L 、15mg/L 的标准。
按照规划,半岛流域将于2010年 1月1日开始,执行与小清河、海河流域的同一排放标准。届时,山东省四大流域的所有企业将全部享受同一排放标准,行业污染物排放特权将成为历史。
过去,照顾行业之间的差别,我国对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实行差别标准。比如,造纸行业的 COD 排放标准为450毫克/升,而对化工行业则根据去向不同,COD 的排放标准分别为100毫克/升、150毫克/升、500毫克/升。
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过去实行的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在区域管理中,难以有效约束区域排污总量,从而导致在污染物集中和污染严重的流域,即使所有排污单位都完全达标,水体的质量与地表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仍然相去甚远。行业排放标准不同,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默许高消耗、高污染的行业占用更多的环境容量资源,实质上就是保护落后生产力。
为此,进入“ 十一五” 以后,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要求,山东省制订了逐步让所有行业享受同等排放标准的政策。
来自省环保厅的报告显示,“十五”末,山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居全国前列,减排压力巨大,经过实施逐步统一的排放标准和其他减排措施后,山东省上述污染物的排放量明显减少,而且提前一年多完成了国家安排给山东省的减排任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山东省造纸行业多而小,经过逐步提高排放标准,使其走向健康发展之路,企业数量由700多家减少到24家,产值却一举跃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