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唐山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对一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八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巩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更好地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存在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在线监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挂牌督办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主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挂牌督办工作的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督办内容要求,切实抓好市级挂牌督办案件,积极督导相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督办要求。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将不定期对被挂牌督办企业和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