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打出法律、行政、经济等一整套“政策牌”、“组合拳”,污染减排考核指标出现重要转机:根据7月23日国家核定通报,2008年,宁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双指标从全国中下游均跃居中上游,位列西北第一;今年上半年,污染减排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2008年,环保部核准宁夏的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3万吨和35.5万吨。紧绷环保这根弦,我区修订了2007年制定的“节能减排十大铁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进度警示制度;对有章不循、违反政策要求的企业,在5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税收政策支持;擅自停运脱硫设施的单位,全额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并按脱硫电价5倍扣减电价;擅自停运碱回收设施,按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3倍罚款;超标排放污染物,处以高限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完成治理要求或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关闭、停业或转产。
针对我区工业结构耗能高、排放大,但相关行业和企业对当地经济贡献突出这一矛盾,各地毫不例外地选择了“宁可现在做恶人,绝不将来当罪人”。银川市限制项目审批,拆除了425台问题燃煤锅炉;吴忠关停57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限期搬离和拆除了市区19家砖厂;中卫爆破拆除一燃煤发电机组、关闭8家造纸企业和12家 “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拆除砖厂10家、锅炉368台;石嘴山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自治区环境监察系统限期治理企业79家,关停取缔各类环境违法企业207家;固原关停淀粉加工厂1700多家。
在工程减排的同时,宁夏力促结构减排。全区现役火力发电厂已全部开工建设脱硫工程,保留的7家规模以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形成了每日1030吨的碱回收处理能力,10个沿黄城市全部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厂,19个市县已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5座。自2008年8月起,自治区对全区铁合金、电石行业实行限产,减少铁合金产量20万吨,减少电石产量10万吨。截至目前,全区共关停20兆瓦火电机组,淘汰关闭55家草浆生产装置和化学制浆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