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谢金平涉嫌受贿财物共计25万余元,在广州中院再次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谢金平在担任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3年4月至2006年2月间,收受广东省潮阳市某建筑总公司项目经理张某馈赠的人民币7万元;2003年11月和2008年春节期间,收受广东某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馈赠的人民币6万元;2006年7月至2008年春节期间,收受广东省汕头市某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项目经理陈某馈赠的人民币4.9万元、港币2.2万元;2002年至2005年,收受某公司赠送的移动电话4部、掌中宝电脑1台共折合人民币2.27万元。据统计,这些财物总计价值25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谢金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此前的庭审,谢金平不承认部分受贿数额,同时对收取的红包表示是“礼尚往来”。昨日控辩双方法庭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几部手机的去向问题。谢金平表示,因公司业务关系,要经常联系一些相关机关,他把那些手机都送给有关领导了,而负责办理此事的人,是公司同事周某。公诉机关当庭出具的来自周某的证言则显示,谢金平并没有给他手机让他去送礼。公诉机关表示,这进一步证实了谢金平的受贿行为。
据了解,谢金平在军队期间曾多次立功,在双规期间还主动向有关部门退还了42万余元。公诉机关昨天表示,根据谢金平的这些表现,同意对其从轻量刑。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