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最平常的卫生纸莫过于一筒筒的卷纸,但你是否留意过,平日里用来抹嘴擦脸的许多价高质良的“卷纸”并不能成为“卫生纸”,再仔细一看,这些卷纸的外包装上居然写明“厕所用纸”!
一个尴尬称谓足以让一个企业的产品被市场拒绝!今年1月,江门市一家著名企业就因此遇上了麻烦,应急调货的广东公司生产的卫生纸(广东生产的卷纸没有卫生许可证,在外省不能称为“卫生纸”)一度被拒于湖北超市之外,严重影响了企业效益和市场运作。究其原因,则是由于我省尚未明确将卫生纸纳入卫生许可证申办范围,致使本省生产的很多优质卷纸卫生纸(非厕所使用)的外包装不得不标注“厕所用纸”。今年两会上,江门市政协委员李朝旺就此提出相关建议,欲为江门广大造纸企业摆脱这种尴尬称谓。
粤产卷纸统标“厕所用纸”不能称“卫生纸”
实际上,走进普通家庭的卷纸已不再是单纯的厕所用纸了,实为用途广泛的“卫生纸”,而且不少知名品牌的卫生纸已被请上餐台作为餐巾纸,在全省造纸业三大板块之一的新会银洲湖纸业基地,拥有维达、中顺等龙头企业,“维达”、“洁柔”等知名品牌响誉全国,但是这些企业的卷纸外包装一样标明:厕所用纸。对于积极开拓市场的这些厂家和品牌来说,改变“厕所用纸”的称谓,绝对是大事。
“卷纸”不能称为“卫生纸”,法律依据何在?2006年1月25日颁布的《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附件《部分卫生用品主要原料名称标注要求》,就把卫生纸(厕所用纸除外)纳入了消毒产品的管理。这就是说,如果企业想生产非厕所使用的卫生纸,则必须根据2002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的要求,在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否则所生产的卫生纸应列为“厕所用纸”。
李朝旺提出,既然将卫生纸(厕所用纸除外)纳入消毒产品管理范围,则理应也将其纳入卫生许可证的申办范围内。“目前,湖北、北京等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允许造纸企业为卫生纸(非厕所用纸)申办卫生许可证。”换句话说,这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企业由于申办了卫生许可证,其生产的卫生纸就无需在外包装上标注“厕所用纸”,而广东省的就必须标注。“这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没有标注‘厕所用纸’产品的卫生质量一定比有标注‘厕所用纸’的要高;而花同样的钱,买一个能在所有场合均适用的产品比买一个只能在厕所使用的产品要划算很多。”李朝旺认为,这对产品质量非常好但因非自身问题而领不到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非常不公平,造成各省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而对于生产地分布在多个省区的企业,由于卫生许可证问题,除了会造成同一型号产品的卫生质量级别和使用范围不同之外,还会在跨省间调货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缠,影响产品顺利进入超市、商场。
按纸巾纸标准生产可申领卫生许可证
针对李朝旺提出的问题,江门市卫生局进行认真的调查并与省卫生厅进行沟通,卫生纸(包括卷纸)是否属一次性卫生用品的问题厘清是关键,只有列入一次性卫生用品的范围,才能取得卫生许可。
查询可知,纸巾纸属于一次性卫生用品。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而根据《消毒管理办法》附件3“消毒产品分类目录”规定,纸巾(纸)被列为卫生用品中的“其他的一次性卫生用品目录”。即纸巾(纸)的生产属《消毒产品管理办法》管理范畴,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后方可生产。
但是,就算质量相近,卫生纸由于和纸巾纸之间的形态不同,并不能列入可取得卫生许可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范围。《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明确规定: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使用后即丢弃、与人体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或卫生保健(抗菌或抑菌)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产品形状可以是固体也可以是液体。一次性使用手套或指套(不包括医用手套或指套)、纸巾、湿巾、卫生湿巾、电话膜、帽子、口罩、内裤、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包括卫生护垫)、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不包括皱纹卫生纸等厕所用纸)、避孕套等,在本标准中统称为“卫生用品”。
根据上述标准,卫生纸(卷纸)未被列入“卫生用品”管理范畴。江门市卫生局经向省卫生厅了解,认为未对卫生纸(卷纸)列入卫生许可管理的原因是:卫生纸和纸巾(纸)的生产工艺、制定的质量和执行标准、使用范围都不一样,纸巾纸执行GB/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标准》,卫生纸(卷纸)执行GB20810-2006《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标准》,纸巾纸一般包括手帕纸、面巾纸、餐巾纸等。两者应为不同产品,不应等同。
回到问题的关键:卫生纸(卷纸)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问题的转机出现在卫生部2006年1月25日发布的《关于实施〈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29号),其规定部分卫生用品主要原料名称标注要求,其中就有卫生纸(厕所用纸除外)。
江门市卫生局将李朝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门请示省卫生厅,相关人员回复: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愿意按一次性卫生用品标准(即GB/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标准》)进行生产的,可向省卫生厅提出卫生许可申请,办理卫生许可手续。有意申办者,卫生部门可进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