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公告称,嘉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民丰特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批复》。批复决定停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
民丰特纸7月18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增发4000万股至6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用于20号机技改生产降焦减害卷烟纸项目、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