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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纸杯须有QS标志 出现"裸奔"可罚20万元
 
http://www.paper.com.cn  2009-09-09 半岛网

    从9月1日起,一次性纸杯必须加贴QS标志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但记者8日调查发现,虽然新规定已实施一周,但有相当一部分纸杯仍在“裸奔”。对此,市质监部门表示,9月1日之后生产的纸杯若无QS标志,生产企业将被面临最高20万元的重罚。

    记者对岛城多家卖场进行了调查。在东部家乐福、佳世客等几家卖场,记者发现,除了妙洁等品牌的纸杯上印有QS标志外,其他像“金润来”等品牌的纸杯上都没有发现QS标志。记者查看部分未贴QS标志纸杯的生产日期时,发现有少量是9月1日之后生产。

  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自9月1日起,列入QS准入制度管理的纸杯、雪糕包装纸等食品用纸包装和食品用纸容器,必须加贴QS标志才能生产、销售和使用。

  对此,市质监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份之前生产的纸杯,如果没有QS标志但在保质期内仍可以暂时销售,但9月1日之后生产的纸杯将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若有生产企业未获得QS认证生产一次性纸杯,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质监部门提醒说,根据国家规定,一次性纸杯的生产要用100%纯木浆,而符合标准的纯木浆每吨要8000多元。市民购买一次性纸杯时,应提防“低价陷阱”,购买有QS标志的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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