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9日获悉,安徽省环保厅对11家污染企业重拳出击,下达行政处罚书,罚款总额高达136.5万元。这些企业包括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桐城市香格利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中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萧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太和县环宇化工有限公司、宿州市桥区旭东纸业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明光光辉电源有限公司、明光市振宇电源有限公司等。
其中明光光辉电源有限公司因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并利用雨水管道偷排废水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被处停止生产和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