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
辽宁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集体林产权明晰工作,继续做好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工作;建立健全林权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制;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特别是人工商品林经营的一些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的林地林木流转制度;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形成社会大林业建设格局;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
《意见》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经与财政部门沟通要将林业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建立林业金融保险支撑制度,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森林保险补助制度。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加强重大林业灾害防控工作。
根据《意见》,辽宁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建立政策完善、服务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科学的集体林业良性发展体制机制。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林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林业,用现代信息手段管理林业,初步建立生产力水平较高,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现代林业。到201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林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初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经济发展、林农收入增加、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