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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不宜提倡 别让月饼“变”了味儿
 
http://www.paper.com.cn  2009-09-29 慧聪纸业网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在中国传统的节日中,中秋是突出全家团圆意味的重要节日,《礼记》中就有“秋暮夕月”的记载,也就是祭拜月神。直到今天,一家人相约饭后赏月、拜月,仍是不少地方的习惯与风俗。全家团圆,吃着月饼,品着香茗,可以说别有一番甜蜜幸福之感在心头。

  每年的中秋节到来之前,媒体都要关注同一个话题:月饼的过度包装。月饼作为中秋节的重要载体与代表食品,从最早的自家生产自家食用,演变为现在商家大战,在亲情牌、友情牌的掩护之下已然是硝烟弥漫的“战场”。仿佛大家都有个理念,只有包装够好的月饼送给朋友才有面子,才能表达自己的情谊。于是商家迎合这部分消费者的心态,包装越来越精美,印刷标准也更加严格,当然,这样的月饼价格也绝不是大众所能消费得起的,成为了“天价月饼”。

  不妨回顾一下国家为限制月饼过度包装所作出的努力:

  2005年,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其中一点即是对月饼包装进行规范。

  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等内容。

  2008年,商务部又下发了《商务部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适度包装、节约资源专项工作的通知》,并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抑制包括月饼在内的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进行紧急部署。

  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于9月1日开始实施。

  可以看出,几乎每年,政府都会出台相关的规定来约束月饼的过度包装问题,今年,各省市质监局更是对市面上销售的月饼进行了质量抽检,过度包装成为其中一项重要的指标。希望广大月饼生产企业能把更多精力集中在提高月饼自身的质量上,而不是专注于研究出更复杂的包装盒,不要让月饼“变”了味儿。

  附:月饼是否过度包装?本月起按《规则》检定

  为保证对月饼包装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并于9月1日开始实施。从此判定月饼包装是否过度,将不再由检测人员主观判断,而是由规范的计量检测数据来说话。

  按照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月饼》规定,月饼包装不得超过3层,“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cm3”,并建议包装成本占总价值比例从2005年划定的25%降至12%,但是“标准”并未对检测仪器、检测程序等作出细致统一的要求。此次发布的《规则》,正是依据“标准”的要求,结合计量检验工作的特点,对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测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细化,明确规定了抽样要求、使用测量设备的要求、检验方法、数据处理、结果判定原则等内容,同时还规定了统一的抽样单、原始记录表和检验报告等格式。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质监部门在中秋节前,按照《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对月饼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于国庆节前后汇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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