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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整治非法造纸企业“百日行动”打响
 
http://www.paper.com.cn  2009-11-16 玉林日报

  11月11日,记者从玉林市召开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获悉,玉林市将从今年11月11日起至明年1月15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造纸企业“百日行动”。

  据了解,整治非法造纸企业“百日行动”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部门联合行动”的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依法取缔非法造纸企业(作坊),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严防死灰复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集中宣传阶段,时间从11月11日至11月17日,主要开展组织调研和集中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整治非法造纸企业(作坊)的认识,动员全市群众参与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非法造纸企业(作坊)下达书面停产停业通知书,由各业主自行停产停业,并按照“五要”(原料要清除、成品要转移、料池要腾空、场地要清洁、主要生产设备要拆除)的标准进行整治,确保小纸厂有效关停。二是集中执法阶段,时间从11月18日至11月30日,主要内容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各自辖区内还没有停产停业的小纸厂实施强制关闭。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各县(市、区)工商、供电、国土、环保、公安、监察、安监等单位要派出精干人员参加,以环保、工商、供电、国土部门为执法主体,对非法造纸企业实施停电或断电措施,扣押、查封其生产设备,确保关闭工作实施到位。三是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从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月15日,主要内容是进行查漏补缺,强化监管,彻底整治,不给非法造纸企业(作坊)任何侥幸或死灰复燃的机会。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区直)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力量对非法造纸企业(作坊)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加强监管,对还在违法生产的纸厂从严从速处理,从而达到彻底整治的效果。

  据悉,“百日行动”重点整治取缔清湾江上游大良江沿岸小纸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玉州区、兴业县、福绵管理区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各自辖区内大良江沿岸的还没有停产停业的小纸厂实施强制关闭。各县(市、区)要以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非法造纸企业为整治重点,对污染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坚决取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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