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环境保护部科技司、污防司和中国造纸行业协会主办,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承办的全国造纸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贯暨治污经验交流会日前在山东省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及造纸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983年发布的《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经过1992年和2001年两次修订,但已不能适应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修订后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于2003年5月1日发布的《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草浆造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为420mg/L;第二阶段(2007年1月1日起)草浆造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为300mg/L;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阶段,草浆造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为120mg/L。在逐步严格的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下,山东省草浆造纸企业由2002年的45家减至2008年的16家,比1996年的522家减少了近97%;非木浆、木浆、废纸浆的比重由2002年的50%、12%、38%调整为目前的15%、35%、50%,原料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具有一定规模、技术较先进的造纸企业实现升级换代,整体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2008年全省造纸产量达到1350万吨,较2002年增加了1倍以上,连续13年居全国第一位,而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至8.5万吨,同比减少了58%;吨纸废水排放量减少了45吨,同比下降了76%;吨纸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了40千克左右,同比减少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