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宁夏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发电集团、银川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等32家重点减排企业近日收获了节能减排带来的“香甜果实”。对这些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自治区政府足额下拨了1354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2009年,自治区政府补充修订了节能减排“十大铁律”,自治区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有关考核办法,明确对节能技术改造、污染减排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等13个领域重点给予财税政策支持。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将违反政策的企业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税收政策。
为防止减排设备成为“摆设”,自治区环保厅建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高耗能高排放生产企业擅自停运或闲置环保设施的予以高限处罚。擅自停运脱硫设施的,按脱硫电价的5倍扣减电价,全额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擅自停运碱回收设施的,按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3倍罚款等。加大对小铁合金、小电石、小煤矿等污染重、能耗高的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以电厂脱硫、造纸企业碱回收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上大压小”、关停小造纸和小淀粉企业,切实落实结构减排。
2009年,全区24台135兆瓦以上总装机容量7870兆瓦的火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7家规模以上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9套碱回收工程全部建成投运;淘汰金属锰1.4万吨、小火电机组10万千瓦、水泥产能60万吨。关停8台总计300MW小火电机组,关停小造纸企业60家、马铃薯淀粉企业17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