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顶又新添一民间借贷担保案。公司5日披露,2009年12月31日,公司获知,莫帆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杭州中院于2009年5月25日受理该案。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民间借贷的贷款月利率高达2.5%(不含税)。
ST金顶披露,2008年3月14日,出借人莫帆、借款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人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ST金顶签订协议,大地纸业向莫帆借款2000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08年3月14日至2009年3月13日,华伦集团与ST金顶对这一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原告莫帆认为大地水泥、华伦集团以及ST金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现已严重违约,于2009年4月23日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266.6667万元,违约金119.25万元,三项合计2385.916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