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有关部门获悉,2009年,辽宁省共投入财政资金1.9亿元,用于水泥、造纸、火电、冶金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在财政资金支持下,2009年,辽宁省共淘汰20万千瓦以下落后火电机组50万千瓦;淘汰22户落后水泥产能420万吨;淘汰10户落后造纸产能20万吨;淘汰落后电石产能1万吨;淘汰落后铁合金产能2.7万吨。
据了解,2009年淘汰的这些落后产能对辽宁的节能减排作出了重要贡献,共实现节约标准煤13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6万吨,减少化学需氧量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