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发展林下种养业、森林旅游业”,“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扶持林业产业发展”……1月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发展林业产业的表述,从深度和广度上较以往均有大幅突破,林业产业在新年开局迎来了明媚的政策阳光。
记者梳理了5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后发现,今年的一号文件对林业产业格外关注。
2006年,提出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2007年,组织实施农林生物质科技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荒山、荒地等资源,发展生物质原料作物种植;2008年,继续推进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2009年,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直到2010年,“扶持林业产业,促进林农增收”才第一次如此明确地写进一号文件。不仅如此,在文件中还提到林业机械补贴,积极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发展林下种养业、森林旅游业,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等具体措施。
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回望“十一五”的前4年,林业产业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得到蓬勃发展。林业产业“十一五”的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万亿元,而2008年,林业产业总产值已经达到1.44万亿元,林业产业产值的增幅连续9年保持两位数字增长,提前两年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2009年,即使遭受金融危机重创,林业产业仍逆势上扬。国家颁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召开了第二届林业产业大会,在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林业产业总产值保守估计仍可达到1.58万亿左右,增幅达9.81%。山东、江苏、广西的木材加工业,湖南、四川的森林旅游业,云南、河南的花卉业,辽宁、河北的林下经济,广东、吉林的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业,浙江、江西的竹产业,陕西、新疆的林果业等,已成为当地的主导产业。福建、浙江、广东、江苏等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继续保持高位增长,其中福建达到1460亿元,浙江达到1434亿元,广东达到1419亿元,江苏达到1136亿元,山东、湖南、江西、四川、广西都达到了800亿元以上,辽宁、河南、吉林等省也超过了600亿元。
近年来,林业产业的变化不仅体现在产值的不断提高,还包括产业扶持政策越来越多,行业协会搭桥、政企联动的经济模式逐渐成熟;林业新兴特色产业蓬勃兴起;民营林业经济得到新发展,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呈现加速之势,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成为各企业的主动意愿;林业资本市场日趋活跃,林产品国际贸易份额逐步加重等一系列可喜成绩。
在看到林业产业发展积极向好的同时,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也不容忽视:森林资源支撑能力较弱,原料林基地建设缓慢,质量不高,效益较差;产业整体素质偏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科技贡献率不高,落后产能庞大;林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意识薄弱,国际知名产品缺乏;林业机械制造业水平总体落后,高端林产品加工机械主要依赖进口。总的看,我国虽然已经成为林业产业大国,但还不是林业产业强国。
据了解,刚刚闭幕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提出了2010年林业产业发展目标:不断壮大木材加工、木浆造纸、木本粮油、花卉等十大林业支柱产业,力争林业总产值达到1.7万亿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提高林地生产力为核心,加强以资源培育为基础的第一产业;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为核心,改造和提升第二产业;以提高生态服务价值为核心,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生态观光等第三产业。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抓紧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生物材料、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着力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重组,建立大型林业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强化市场引导,加强林产品市场信息的搜集与分析,准确掌握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发布林产品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