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州湘江)分别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公司及永州湘江自2009年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