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辽宁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09年辽宁省污染减排实现历史新突破。经国家核定,辽宁二氧化硫排放量105.14万吨,比2008年下降7%,比2005年下降12.16%,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6.26万吨,比2008年下降3.66%,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98.07%。
辽宁是重化工业大省,历史包袱沉重,污染减排任务艰巨。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约束性”指标,从根本上改善全省环境质量,辽宁省集中力量打好辽河治理和污染减排两大攻坚战。
辽宁施行对河流域水质月分析制度,分析河流断面水质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污染、解决问题。并建立了上游污染,补偿下游的流域补偿机制,对断面水质超过规定值的进行经济处罚,2009年全省8个市共收缴补偿金1650万元。
从2008年7月起,辽宁提高了化学需要量哦排放标准,规定境内企业往地表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最高浓度由国家规定的100mg/L提高到50mg/L,大大减轻了辽河流域的污染压力。
从2008年起,辽宁一次性启动建设99座污水处理厂,目前99座污水厂已基本建成,城镇污水处理率由不足50提高到85%以上,减少了污水排放。
辽宁还开展了关停整治工程。从2008年4月起,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省工业排放总量40%以上的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全省417家造纸企业已经关闭28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