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环保的法律法规不了解,部分企业存在没有进行环评审批擅自扩建,没有经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产等现象。3月10日至12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联合省环保厅环监局对江门市制浆造纸企业进行专项督查过程中,发现我市部分制浆造纸企业改制后出现了这样的现象。
督查组共检查了江门市蓬江区、新会区、鹤山市、开平市的江门市甘蔗化工厂(集团)有限公司,维达(江门)纸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改制后,由于对环保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存在没有进行环评审批擅自扩建,没有经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产等现象。
“这些企业通常认为将原来的造纸企业接手过来,只要产品不变,不突破原厂区范围,里面怎样改都可以。其实,这是一个错误观点。”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介绍说,环保审批是针对建设项目,而不是针对企业。也就是说,企业就算原来经过了环保审批和验收,当他扩建、技改等对原来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生改变时,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重新验收治理设施。
此外,检查还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较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生产废水有可能通过雨水渠直接排放。督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环保部门加大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据悉,根据国家规定,环保不达标,并且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设备为落后淘汰设备,而我市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设备仍有一定数量,只要排放不达标,就必须淘汰,因此,对这些企业而言,达标排放是企业生存的首要条件,而现状并不是很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