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妮股份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补充审批公司向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向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冶美隆”)提供资金支持事项补充审批手续,并补充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事项概述
1、提供资金支持的原因
公司涂布纸生产所需的涂布原纸均采用外购,由于涂布原纸的生产厂家所采用的原材料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原纸品质差异较大。原纸的差异导致公司在涂布纸加工过程中需投入巨大的力量控制产品的品质稳定性,制约了公司中高档特种涂布纸的技术提升。同时,由于涂布原纸的市场相对较小,技术含量较高,大型造纸企业涉及较少,主要由中小造纸企业供应,稳定性难以保证。为了解决公司特种涂布原纸供应存在的品质不稳定、正常库存不足,价格波动剧烈等问题,公司于2007年与湖南中冶美隆确定战略合作关系,由公司向湖南中冶美隆提供采购预付资金和特种涂布原纸工艺技术支持,确保湖南中冶美隆稳定生产;湖南中冶美隆则保证按低于市场竞品价格5%的优惠价格为公司提供稳定涂布原纸。
2、资金支持金额:
安妮股份向湖南中冶美隆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7400万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根据湖南中冶美隆的营运需求分批支付,湖南中冶美隆营业资金一有富余,立即收回。
3、资金的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用于湖南中冶美隆购买生产所需物资材料、设备技术改造及支付其他与生产
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
4、资金使用费
资金支持不收取资金使用费,但湖南中冶美隆保证按低于市场竞品价格5%的优惠价格为公司提供稳定涂布原纸产品。
二、湖南中冶美隆的基本情况及2008年的发生额
公司名称:湖南中冶美隆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洞庭管理区东北湾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强
经营范围:纸浆、纸和纸制品制造、销售,为客户提供来料加工,造纸原料的开发。
安妮股份2008年度向湖南中冶美隆支付的预付款累计发生额为143,983,040.46元,累计收回湖南中冶美隆资金83,194,147.30元,两项对抵后实际支付差额为60,788,893.16元。2008年度安妮股份累计向湖南中冶美隆采购货物44,792,036.64元,同期安妮股份向湖南中冶美隆销售辅料115,401.30元。上述金额对抵后,截止2008年期末,安妮股份对湖南中冶美隆的往来款余额为16,112,257.82元。
截止2010年2月28日,安妮股份应付湖南中冶美隆款项余额为4641942.16元。
三、湖南中冶美隆义务
湖南中冶美隆保证按低于市场竞品价格5%的优惠价格为公司提供稳定涂布原纸产品并以其公司资产为安妮股份的支持资金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湖南中冶美隆的合作,系基于解决公司原材料供应瓶颈问题而实施的。合作协议的实施,稳定了公司的原材料供应,降低了经营成本。同意补充审批2008年公司为湖南中冶美隆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并补充相应信息披露公告。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