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逐步复苏,建设项目违法建设、企业超标排污以及“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时有发生,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项目,强化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环境监管,严防土小企业污染反弹,从3月24日起,太原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据太原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我市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违法建设问题。严厉打击钢铁、水泥、焦化、造纸、化工、火电、铸造、电镀、平板玻璃、印染、制革、有色冶炼、氯碱、采矿等“两高一资”行业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违法试生产、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环评批复、违法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违法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未经批复违法进行试生产、超期试生产或长期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长期违法生产的,一律停止试生产;对未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一律限期安装并依法进行处理。
本次专项行动中,将强化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全面检查我市汾河流域范围内直接排入或间接排入河道的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水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用、恶意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规范排污口建设。对发现不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未按要求规范排污口、未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未在规定期限内安装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检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建设、未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要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私设排污口恶意偷排污染物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超标排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太原市将继续严厉打击土小企业死灰复燃、违法生产,依法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对浪费资源和能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特别是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小土焦、土硫磺等“十五小”企业,必须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生产,并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取缔关闭。
据悉,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阶段、交叉检查阶段和问题整改阶段。市环保局副局长许德茂对记者说,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的落实到位,市环保局将组织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漏报、瞒报及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将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保证我市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