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门槛”趋严在上市公司提供的方案中体现得愈发明显。昨日,恒丰纸业纷纷发布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对行权条件、回购价格等各个重要环节都进行了修改,总体而言,股权激励的行权业绩条件相对于原方案被明显抬高。
恒丰纸业昨日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已经是二度修改,而从授予股份数量到行权条件较之以往计划均有了明显变化。尽管计划所定的行权价格5.53元/份较之目前股价明显“打折”,但这与恒丰纸业股权激励计划最早推出时间有关,而之所以耗时较长,几经修改也是一个原因。
恒丰纸业最初股权激励方案于2008年10月底公布,当时推出的激励期权数量为700万份,而根据黑龙江国资委相关要求,公司在2009年9月又将草案进行修改,由此授予期权数量一下锐减至193万份,而在昨日公布的草案中,根据证监会最终的授予数量仅为52万份。
更为“严厉”的还有行权条件。按照原设置的条件,每一行权期的业绩指标包括了净利润/利润总额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主营业务利润占比,而其中,2010至2012三个年度的利润增幅均相对于2008年而言,分别为15%、30%和50%。但在最新的草案中,上述行权指标被设置的更为严格,尤其是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2011至2013三个年度将分别较之对应的上一年度净利润增长超过18%,同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由于2008年公司全年净利润为6276万元,较之2009年的1.05亿元有不少差距,而对比修改后的行权条件,使得业绩增长要求较之以2008年固定基数显然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