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部署,5月26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施方案》,方案称,将采取更有力措施,更大力度,在未来7个月中,打一场工业节能降耗的攻坚战,确保完成“十一五”工业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
——全区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9年的2.235吨标准煤降到2010年的2.123吨标准煤,下降5%。
——2010年,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416家重点耗能企业要节约能源123万吨标准煤(按工业总产值能耗计算)。
——2010年,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4户企业要节约能源24.6万吨标准煤(按单位产品能耗计算)。
——2010年,全区要淘汰落后电力产能36万千瓦、炼铁产能200万吨、水泥产能446.4万吨、造纸产能11.2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