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9日,恒丰纸业(600356)发布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回访问题整改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此次黑龙江证监局进行现场检查回访时发现恒丰纸业未在承诺整改期限内解决公司关联交易问题。
原来,早在2009年7月27日-7月31日,黑龙江监管局对恒丰纸业进行了巡回检查,之后,恒丰纸业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在2009年9月15日的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
在此报告中,制定了四项整改措施——覆盖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独立性、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以及财务管理核算问题。
其中,有关公司独立性问题,黑龙江证监局在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恒丰纸业和其控股公司恒丰集团存在着资产租赁、提供水电汽等方面的关联交易。认为虽然此项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但部分交易缺乏公允性,对上市公司利润准确性存在着一定的影响。根据公司公告中的内容,可以总结出恒丰纸业租赁集团公司土地和仓库的费用分别为每年19.5万元和36万元,低于当时市场公允价格。恒丰纸业在公告的整改措施中承诺拟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前修改与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综合服务协议》来解决此问题。
公告中指明,有关关联交易的整改完成时限是在2010年5月30日。
之后,黑龙江证监局于2010年6月4日-6月5日对恒丰纸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回访,并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问题未在承诺整改期限内完成。
因此,本次恒丰纸业再次在公告中承诺将重新调研、测算从集团公司租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修改《仓库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中的租赁价格,并将整改完成时限修订为2010年9月30日。
《证券日报》记者拨通公司董秘电话,一名王姓人士告诉记者,关于黑龙江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除去与恒丰集团关联交易事宜外,其余各项均已整改完毕。当记者问其为何只有这一项未能在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该人士声称:(公司)“没有修改协议,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