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纸业巨头华泰股份(600308)8月3日公告称,公司接控股股东华泰集团的通知,华泰集团的股东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将其所持有华泰集团10%的股权转让给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在此之前,大王镇人民政府及其控制的大王集团已将其余90%股权转让,华泰股份国有资本已彻底退出。
华泰股份国有资本退出始于2005年。当年11月21日,华泰股份实际控制人大王镇人民政府与华泰股份董事长李建华等19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李建华以16179万元的价格受让华泰集团40%的权益,王洪祥等18名自然人以8089.67万元的价格受让华泰集团20%的权益,原股东大王镇人民政府和大王集团继续持有华泰集团40%的权益。
在华泰集团此次改制中,李建华等19名受让自然人中有16人为华泰股份当时的高管人员,此次改制被称为后股权分置时代MBO第一家。当时,华泰集团持有华泰股份29.85%股权,李建华等19名自然人需总计支付2.43亿元。根据收购报告书,李建华等19名自然人的收购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和信托贷款。其中,个人自筹资金3000万元,信托贷款21269万元。李建华自筹资金为300万元,贷款15879万元,还款来源主要为个人及家庭薪金收入、收购后从华泰集团获得分红收益、其他投资收入。此次改制完成后,上述19名自然人通过华泰集团间接持有华泰股份8961.65万股,以当时的股价计算,折合市值近7亿元。
2008年8月,华泰股份进行第二次国有资本退出,大王镇人民政府以及大王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华泰集团17.34%的股份和12.66%的股权转让给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此次转让后,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华泰集团30%的股权,大王镇人民政府尚持有10%的股权。至今日10%国有股权也被转让,华泰股份已完全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