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近日出台了《汕头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环境保护部将汕头市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列为2010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后,汕头市政府再一次铁腕整治造纸污染。
《方案》要求,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由汕头市各区政府责令其关闭或停产,强制淘汰;1999年后存在新、改、扩建行为的造纸企业,应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应办未办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补办的要依法处罚;造纸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污染处理设施构筑物容量和处理能力达不到所需配套规模工艺要求的,必须停产或限产治理;造纸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测废水排放量。
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此次被挂牌督办的造纸企业有14家,主要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违法生产、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被取缔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等环境违法问题。(梁光源 胡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