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0 年 8 月 24 日,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晨鸣纸业7.51+0.030.40%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伦纸业”)
注册地址: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法定代表人:尹同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美伦纸业经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铜版纸、纸板、纸制品、造纸原料、造纸机械;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美伦纸业按中国会计准则已经审计的2009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7,728.6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740.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88.4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60万元,目前正处在项目初期建设阶段。贷款主要为项目建设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美伦纸业主要负责公司年产 80 万吨高档低定量铜版纸、年产 60 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晨鸣国际物流中心等项目的立项、报批及建设运营工作。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计划委托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全球发起总额不超过
1.2 亿美元的外币银团贷款,贷款期限为五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美伦纸业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2 亿美元。本次担保事项将在公司对美伦纸业增加注册资本至 15 亿元(已经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截止 2010 年 7 月 31
日,美伦纸业资产负债率为 98.18%, 9 月初增加注册资本完成后,美伦纸业的资产负债率将降至约 21%,本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美伦纸业尚未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美伦纸业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公司对美伦纸业最终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美伦纸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贷款主要为项目建设资金所需,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后认为:美伦纸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美伦纸业的担保属于公司保障项目顺利建设的需要。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元,加上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授用额度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折合人民币约29.28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6.23%,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 0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