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纸业承担ST东盛欠款纠纷连带保证责任一案又有新进展。
美利纸业今日公告,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东盛医药和美利纸业在金融机构存款4700万元,或查封、扣押等同数额的其他财产或在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依据上述裁定书,2010年9月14日美利纸业的3999万元银行存款被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扣划。
公告披露,美利纸业已在今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的担保诉讼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6603万元,此笔司法扣划款项将在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2005年9月,ST东盛向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借款2370万元,美利纸业为其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ST东盛却未履行还款义务。2009年12月西安中院下达判决,美利纸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7年7月,ST东盛子公司东盛医药与华夏银行西安分行签订额度为6400万元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美利纸业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东盛医药同样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判决,美利纸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