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全面淘汰产能小、工艺落后的造纸企业和整治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造纸企业,澄海区财政采取奖励措施,提高企业推进节能减排,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整治的主动性、积极性。
一是对按期自行关停属落后产能的造纸企业,按该企业原审批年产量每10000吨,由区政府予以奖励200万元;对按期自行淘汰属落后产能造纸生产线的造纸企业,按该生产线核定年产量每10000吨,由区政府予以奖励50万元:对按期自行关停的造纸企业,后需转型、转产的项目予以免收环评费;其土地开发利用,在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予以支持。
二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标准和澄海区规划布局要求,支持年产10000吨以上造纸企业对其造纸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三是从2010年起,每年从环保经费中安排200万元,设立造纸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全区造纸企业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改善环保设施的补助和贷款贴息。
鼓励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从2010年7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每减排1吨COD的,由区财政予以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