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四川乐山市夹江县公安局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辖区某纸业有限公司未经公安机关许可购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21吨的行为,开出一张3.15万元的违规行为处罚单,并勒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据悉,这是今年夹江县公安局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开出的第一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