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闻网荆门10月15日电 (记者吴奇勇 通讯员姚捷)近日,荆门市东宝区环保局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对东宝辖区的8家小造纸厂进行了依法关停,并拆除供电设备。
小造纸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今年3月,荆门市东宝区环保局向东宝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依法取缔子陵铺镇龙泉村等8家小火纸厂的请示》,加强了日常环境监管,东宝工商分局下达了《停止违法经营通知书》。但小造纸厂与监管部门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你来我关,你走我开。为从源头上杜绝小造纸厂“死灰复燃”, 9月30日,东宝区环保局分别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子陵铺镇、石桥驿镇、仙居乡人民政府去函,商请对8家小造纸厂进行拉闸停电,强制关停。10月1日到5日,区环保局与东宝供电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合执法,对8家小造纸厂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实施拉闸停电,进行了强制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