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通过建立林权登记平台、林业服务体系、合作经济组织、流转规范制度和林权抵押机制等综合配套措施,促进林业发展,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建立林权登记平台,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市里和全市12个县(市、区)均成立林权登记机构,全市完成林权登记面积2555.1万亩,发证面积2532.6万亩,发证率95.2%,并协调发放县际以上“插花山”林权证132宗、面积2.8万亩,维护林农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主体的合法权益。
建立林业服务体系,满足林农服务需求。全市建立12个县级林业服务中心(林业要素市场)和79个乡(镇)分中心,并实现全市联网,初步形成县级建立林业服务中心、乡级建立分中心或服务协会、村级建立服务分会,实现县乡村互动互联、一体化、网络化的服务构架,为广大林农提供林业信息发布、产权交易、资产评估、抵押贷款、实用技术、政策咨询等服务。
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林农规模经营。全市共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930个,覆盖面57.3%。通过引导和扶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断提高林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
建立流转规范制度,防止林农失山失地。市、县两级积极搭建流转平台,引导流转双方通过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交易。采取限期、限量和现货的办法,完善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监督,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注意防止过快过频流转造成林农失山失地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全市规范森林资源流转7644起、面积210.1万亩,交易金额9.89亿元。
建立林权抵押机制,拓宽林农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金额37.01亿元,贷款余额17.48亿元,累计抵押山林面积510万亩,已解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