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9日下发通知,补充说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涉及“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纸张”产品,其生产原料中蔗渣掺兑比例不低于70%。
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指出,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