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监管以及执法体系的建设对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至关重要,是明确责权关系,有效落实奖罚机制的关键所在。”环保部政研中心副主任原庆丹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要加大绿色信贷监管的力度以及执法力度,保证绿色信贷环境的公平性以及公正性。规避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风险,保护绿色信贷资金安全。
据了解,我国目前对绿色信贷政策的具体实施出现三个层面的状况:以兴业银行为代表加入国际“赤道原则”组织的第一梯队;以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自我建设绿色信贷政策标准为代表的第二梯队;以转发文件为主,缺少自主创新的为第三梯队。
“赤道原则”是目前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绿色信贷准则。其在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中,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环境风险,因而得到了广泛认同。据原庆丹介绍,国际上90%的融资都是由赤道银行完成的。
作为中国第一家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兴业银行早在2005年就开始探索绿色金融之路。2009年12月,由兴业银行支持的中国首个适用赤道原则的融资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正式落地。
一位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兴业银行之所以加入赤道原则,原因之一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就具体项目而言,赤道原则可能会给兴业银行带来一些压力和经济上的暂时不利。但从长远看,赤道原则实际上已经成了兴业银行的一个竞争优势。”
然而,2008年至今,中国的其他银行一直徘徊在赤道原则之外。在原庆丹看来,这是因为:一是没有外部压力;二是企业自身没有动力。
据原庆丹介绍,目前我国的绿色信贷政策多偏重于限制性和约束性,鼓励性、补贴性的优惠绿色信贷政策严重不足,很多规定还主要停留在条文上。由于金融产品手段缺乏,各方利益得不到平衡,优惠的信贷政策难以落实,甚至国家支持的工业污染治理的信贷资金还有减少的趋势。
“绿色信贷工作更多停留在意义和作用的认识阶段。”原庆丹认为,绿色信贷最关键的一点是,环保监管跟金融机构如何建立更好的信息联系。
他建议,国家未来要出台统一的政策,鼓励银行支持回报期较长、环保效益较好的绿色项目;加强环保和银行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加强评估,总结地方经验,上升为国家法规,让绿色信贷的管理制度成为银行和环保监管部门的日常工作;银行业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如金融产品的创新、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等。
据了解,环保部政研中心已经开展造纸业和钢铁行业的能效投资潜力研究,为银行业提供相应的绿色信贷指南。该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未来还将研究制定更多的节能减排潜力行业的绿色信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