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我省已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1.48亿亩集体林全部完成野外勘界和确权工作,提前一年完成了省上确定的林改任务。
集体林地承包到户率达83.2%
据统计,在全省1.48亿亩集体林中,集体林地承包到户率达到83.2%,签订承包合同348.6万份,面积1.44亿亩,占应签合同面积的100%。
结合实际,我省把家庭承包作为明晰产权的主要方式,对不适宜家庭承包的四荒地,采取大户、联户等形式发包,全省家庭承包率达到了76.1%,位列全国第三,高于全国43%的平均水平。在制定村组林地承包方案时,充分尊重村组群众意愿,林地分不分、怎么分,完全由群众民主决策,方案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群众讨论通过。
全省调处林权纠纷2.37万起
全省组织5600多名技术干部进行勘界,利用GPS、卫星遥感资料等先进技术手段,制定技术规范,严格操作标准,强化质量监督。同时,按照“上级让下级,国有让集体,集体让个人”的原则,通过协商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省累计调处林权纠纷2.37万起,调处率达96%。
通过林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据测算,全省林农户均承包16.3亩有林地,仅以林木价值测算,资产性收益就达1.2万元。宁陕县农民袁淼利用林权抵押贷款15万元,办起了农家乐,年收入近10万元。今年,全省依托森林资源发展经济林、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经营性收入达48亿元,林农人均产值310元,是2006年的2.5倍。
2007年,我省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9年全面启动,改革共涉及全省104个县(市、区)、391万农户、1547万林农。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省、市、县、乡共成立林改组织机构1582个,组织动员7万多名党政干部、技术人员,18万余名村组干部和210万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全省投入林改工作经费3.83亿元,建立林权档案420万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