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元旦开始,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将启动实施,要在“十二五”时期,逐步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监督管理机制和政策体系。
淘汰的重点将放在钢铁、建材、机械、热电、造纸和纺织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上,比如在建材行业,将加快石灰土立窑等的淘汰;在造纸行业,到2011年年底前,要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单条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
政府将发挥“差别电价”等政策的作用,利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县(市),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能评、环评、核准和审批;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予提供信贷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电力部门要依法停止对落后产能企业的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