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无锡市获悉,经过审议批准,《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将于本月起实施,这意味着江苏首个“绿色保险”机制开始在无锡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根据这一实施意见,“十二五”期间无锡市约2000家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将全部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包括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所有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居民住宅区等周边环境敏感区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其他范围内的化工、冶金、电镀、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污染风险高的行业企业等。
该实施意见规定了单次环境污染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设立了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等数个档次,企业可按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相应的赔偿限额。此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时附加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应在续保时另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加快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既有利于应对生态环境压力、有效化解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又能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降低社会成本、分担政府责任。
无锡市是环境保护部2009年确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首批18家企业当年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2010年该市完成了273家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参保企业达185家,收取保费489万元,保险责任限额达2.65亿元,在全国地级市中名列前茅。
但从试点实践情况来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欠缺,对高风险企业推行责任保险的工作尚缺乏强制力。无锡市出台这一规范性文件,将有助于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来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降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几率。
据悉,环保部门将对无锡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以确保这一“绿色保险”顺利走进约2000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