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广西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5%,成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中新的支柱产业。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划,今后广西将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包括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广告、文化会展、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数字内容、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动漫游戏、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
以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1亿、10亿、50亿、100亿元的文化企业为目标,在广电、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着力发展大型骨干文化企业,组建广西电影集团、广西演艺集团、广西文物资源保护与开发集团、广西报业印刷集团、广西书刊印刷集团、广西党刊集团等企业集团。同时,鼓励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和跨媒体兼并重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
在项目建设上,广西将建立文化产业项目管理推动的长效机制,扶持发展广西文化产业城、中国—东盟文化产品(出版物)物流园区、广西广影灵山影视动漫摄制基地等首批70多个重大项目。
此外,在新兴文化业态方面,广西将支持发展基于广电网络的互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IP电视、高清电视、3D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兴媒体业务,鼓励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