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迁安有关部门获悉,迁安市出台《迁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奖惩办法》,对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给予单个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奖励资金,助推迁安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据介绍,淘汰落后产能涉及到炼铁、炼钢、水泥、造纸、焦化等行业。在钢铁行业,2010 年提前淘汰3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 20 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及2011年底前淘汰4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 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依据淘汰落后炼铁、炼钢能力,每万吨给予奖励2 万元。在建材行业,依据淘汰落后水泥或水泥粉磨能力,每万吨给予奖励3 万元。其他各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各有数目不同的奖励,单个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2011年迁安市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年内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2万吨、炼钢产能90万吨、造纸产能3万吨,全面完成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等落后装备的淘汰任务。
同时,迁安年内投资1.6亿元,重点抓好9家企业14台烧结机烟气脱硫、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氨氮减排、5家企业废水治理回用等25个减排项目;投资14亿元,完成松钢转炉煤气和高炉煤气余压发电、鑫达钢铁高炉TRT发电等30个节能项目,力争新增节能量80万吨标准煤以上。